“无人宾馆”隐患重重 个人入住时应多查多验
无人经营,通过线上预约、核验身份及订单信息后发送密码到订购人手机,订购人即可自助入住。近年来,“无人宾馆”作为一种新兴业态逐渐兴起。由于其操作方便、隐私性好,受到许多顾客尤其是年轻顾客的喜欢。“无人宾馆”也衍生出了五花八门的名字:无人智慧酒店、智慧宾馆……
然而,在带给顾客方便的同时,“无人宾馆”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,成为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。
2021年7月,小红在网上聊天时,偶然加了一陌生人。虽未曾谋面,但你一言我一语,对方的风趣幽默逐渐让小红动了心。网上交往一段时间后,对方提出见面的要求。小红想着就见个面吃个饭,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2021年10月,对方再次联系小红,邀请她一起看电影。电影散场后,对方提出自己在附近宾馆开了个房间,可以过去坐坐。由于有了前几次积累的好感,毫无防备的小红便答应了。没想到,到宾馆后,对方便撕下伪装,强行与小红发生了关系。事后,小红立即报警,警方将男子刘某某抓获归案。2022年2月25日,刘某某因犯罪被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据刘某某交代,自己作案之所以选择“无人宾馆”,就是看上了“无人宾馆”无人验证身份,只要网上下单就可凭密码入住的便利。
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,近年来,朔城区发生的多起涉“无人宾馆”的刑事案件涉及、介绍卖淫嫖娼、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。
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,王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为未成年人小兰、小丽联系嫖客,后王某某接送二人在朔州市多家“无人宾馆”进行卖淫活动。2022年3月25日,王某某因犯介绍卖淫罪,被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2022年4月,杨某某等人在朔州市某“无人宾馆”实施非法拘禁、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5日对杨某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据介绍,“无人宾馆”主要分布在住宅小区、公寓及商务大厦等地,通过美团等线上平台发布信息,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。
“以朔城区内摸排出的12家‘无人宾馆’为例,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、特种行业许可证,未经消防安全检查,未安装住宿登记上传系统。”办案检察官介绍,由于未进行登记备案,“无人宾馆”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比如在卫生方面,由于不受监管,极易出现操作不规范、更换用品不及时、消毒不彻底等问题,对顾客身体健康造成威胁。
“很多人看上了‘无人宾馆’的私密性,这恰恰是最大的安全漏洞。”办案检察官说,如果房间安装隐藏摄像头,个人隐私将完全暴露。
与此同时,由于“无人宾馆”经营模式的特殊性,非常容易出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、非本人入住、带未成年人入住、入住后无人监管等情况,极易滋生卖淫、赌博、吸毒、性侵等违法犯罪活动,存在安全防范设备配置不全、无治保组织等重大隐患。
办案检察官表示,“无人宾馆”虽为新业态,实属旧事物,本质上是酒店、旅馆,应由公安、应急、卫健体局履行相关监管职责。
鉴于此,朔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于2022年4月28日正式对此立案。之后,检察机关召开了诉前座谈会、听证会,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,有针对性地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,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和信息共享,确保辖区内“无人宾馆”合法、规范经营。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,积极研究整改措施,大力开展专项查处整治行动。
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对全区“无人宾馆”进行摸排登记,对违法经营者责令停业整改,对整改完成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及时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,同时向美团网站下达了《风险提示函》。朔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、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均派人进行现场调查、走访所涉“无人宾馆”,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。
目前,朔城区检察院已将办案情况上报朔州市检察院,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无人宾馆”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。
当前,“无人宾馆”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。作为普通顾客,入住“无人宾馆”时应注意哪些问题?
首先,在网上选择时要选择资质健全的“无人宾馆”入住。顾客可以通过预订平台直接向经营者查验资质,如果无法提供,就要谨慎选择了。
其次,在入住之后,要检查房间卫生等是否有明显的问题,主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,是否拥有完备的安防设施,也可以通过一些设备查验是否有隐藏的摄像头。
再次,住宿结束,要向经营者及时索要发票,为可能产生的纠纷留存证据。如果入住期间发现其他违法犯罪线索,要在保存相关证据的同时,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“在这里特别提醒女生尤其是未成年女生,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不要和陌生人到宾馆酒店等没有第三方在场的场所。如果遭受不法侵害,请及时报警!”办案检察官说。